禁忌
1、对本品或其他非甾体类消炎药有过敏反应者禁用。
2、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不良反应
本品耐受性良好副作用低一般为轻度的肠、胃部不适,偶有皮疹和耳鸣、头痛及转氨酶升高等也有引起胃肠道出血而加重溃疡的报道。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主治功能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用法用量
口服,需要时每6-8小时可重复使用,每24小时不超过4次,按体重一次5-lOmg/kg。或参照年龄﹑体重剂量表,用滴管量取。 1. 6月以下儿童,应遵医嘱。 2. 年龄在6-11月,体重5.5-8.0kg的,每次1滴管(1.25ml)。 3. 年龄在12-23月,体重8.1-12.0kg的,每次1.5滴管(1.875ml)。 4. 年龄在2-3岁,体重12.1-15.9kg的,每次2滴管(2.5ml)。
注意事项
1、6个月以下婴幼儿应遵医嘱。
2、将本品和其他所有药物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
3、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否则可能引起头痛、呕吐、倦怠低血压及皮疹等。过量服用应立即请医生诊治。
4、有消化道溃疡病史患儿,肾功能不全患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患儿慎用。
5、有支气管哮喘病患儿,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合并抗凝治疗的患儿,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7、连续用药三天以上,发热或疼痛仍未缓解需请医生诊治。
8、除非有医生的指导,在使用本药期间,勿再 使 用含布洛芬或其他的解热镇痛药物。
9、由于持续的呕吐、腹泻或液体摄入不足而出现明显的脱水需就医,以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
药物相互作用
1、除非有医生的指导,在使用本药期间勿再使用含布洛芬或其他的解热镇痛药物。
2、合并抗凝治疗的患儿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不适合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服用·。
儿童用药
1.2岁以下婴幼儿应遵医嘱。 2.有支气管哮喘病患儿,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3.合并抗凝治疗的患儿,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4.有消化道溃疡病史患儿,肾功能不全患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患儿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