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药期间,应定期体检,发现异常应及时停药就医。
3)出现下列症状时应停药,怀疑妊娠、血栓栓塞病、视觉障碍、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精神抑郁、缺血性心脏病等。
4)按规定方法服药,漏服药不仅可发生突破性出血,还可导致避孕失败。一旦发生漏服,除按常规服药外,应在24小时内加服1片。 哺乳期妇女应于产后半年开始服用。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5)可使避孕效果降低的药物:抗菌药、尤其是口服广谱抗菌药;药酶诱导剂,如利福平、苯巴比妥、苯妥英钠等,应避免同时服用。 6)本品影响其他药物的疗效,使其作用减弱的有抗高血压药、抗凝血药以及降血糖药。使其疗效增强的有三环类抗抑郁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