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螨变应原注射液

治疗由吸入性变应原诱发、IgE介导的变态反应性疾病:如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支气管哮喘。
是否处方:
是否医保:
是否基药:
治疗疾病: 过敏性鼻炎(变应性鼻炎)   过敏性结膜炎   支气管哮喘  

专家解读

专家评药

医生头像

曾海

主任医师

适应症:
支气管哮喘、过敏性鼻炎(变应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

疗效:

治疗由吸入性变应原诱发、IgE介导的变态反应性疾病效果好

安全性:

不良反应较少,但应注意过敏性休克

使用便捷性:

皮下深部注射

药品说明

禁忌

以下情况禁用:呼吸道炎症、哮喘发作状态、反应器官不可逆性病变(肺气肿、支气管扩张等)、严重急性或慢性病、炎症及发热、多发性硬化病、免疫系统疾病(自体免疫病、抗原抗体复合物所致的免疫病、免疫缺陷等)、活动期肺结核、严重精神紊乱、同时服用β受体阻滞剂(包括滴眼剂)或ACE抑制剂、妊娠(可能引起过敏性休克)。严重的急性或慢性心血管功能不全者慎用。肾上腺素常用于治疗过敏反应,故应注意肾上腺素禁忌症。5岁以下儿童慎用,特别是因其顺从性和合作性不如成人。如果同时接种抗病毒或抗细菌疫苗,应在最后一次脱敏注射后1周进行;接种疫苗后2周,可继续脱敏治疗,使用最后一次脱敏剂量的半量。随后根据剂量准则,每隔7-14天递增剂量。

不良反应

如果严格遵循建议的注射间隔时间,使用适当的个体递增剂量,过敏反应是罕见的;但是应预期可能出现严重的局部和/或全身反应。如果注射时发生不能耐受性症状,应立即停止治疗。 个别病人注射部位会出现迟发型局部反应,可解释为免疫应答体征。 过敏性休克,可能在注射变应原后几秒至几分钟,局部反应出现之前发生。其典型的警觉症状是舌头上下、咽部特别是手心和脚底有烧灼感、痒感和热感,因而“休克治疗箱” 必须随时在身旁。参阅 “过敏反应急救治疗”(过敏反应治疗准则)。根据病人的不同反应,采取不同的治疗措施。 准备肾上腺素注射器以应急。休克病人必须由医生监护24小时。病人在注射当天,应避免体力活动(以及避免饮酒、桑拿浴、热水沐浴等)。注射后偶尔发生倦睡。注射后几小时还可能出现副反应,但罕见;如出现这种情况,病人务必在下一次注射之前告知医师。有疑虑时,特别是出现全身反应时,病人应立即向医师咨询。 曾报道发生皮肤症状(如肉芽肿形成、特应性湿疹)。如果发生在包装说明书上没注明的副作用,病人应立即告知治疗医师。

成分

本品主要组成成分;变应原提取物

性状

混悬液

主治功能

由吸入性变应原诱发、IgE介导的变态反应性疾病:如过敏性鼻炎、过敏性结膜炎、支气管哮喘。

用法用量

必须根据各个病人的反应确定剂量。以下推荐剂量仅作为参考。根据病人既往史和试验反应结果,确定其敏感度。
一、初始治疗
对于季节性变应原(如花粉),必须在花粉季节前,即预期的花粉季节前约4个月开始治疗,在花粉飘浮开始前约2周结束(注意早花乔木如榛木、桤木在1月甚至更早就有花粉飘浮)。
对于非季节性变应原(如螨),尽可能在症状轻微时开始。 初始治疗务必从最低浓度(1级)的最小剂量开始。对于儿童和高度敏感病人,使用剂量表中“高敏”病人剂量,从0级(等于1级浓度的1/10)开始。剂量递增期间注射间隔不得少于7天,不得超过14天。
为安全起见,如果初始治疗中断2-4周,继续治疗的注射量不得超过上次剂量的一半;如果初始治疗中断4周以上,必须以最低浓度(1级或0级)的最小剂量重新开始。
即使间歇期也要谨慎地增大剂量至其耐受量(即各个病人的最大剂量),不得超过,否则可能出现过敏反应,特别是对儿童和高敏病人。虽然绝对最大剂量是3级浓度的1.0ml,但各个病人的最大剂量不同。 达到各个病人的最大剂量后,可逐渐延长注射间隔到4-6周,直至预期的花粉季节开始前约2周。
二、维持治疗
对于季节性变应原(如花粉),选择如下两种方法之一进行维持治疗:   
1、在花粉飘浮季节,鉴于天然变应原的入侵,中止治疗。在深秋重新开始。 用初始治疗浓度(0)、1、2、3重新开始。此法对敏感病人有利。根据诊后病史,调整变应原组成。 用上次剂量的5%重新开始。每隔14天左右增大剂量一倍,直至达到个体最大剂量。这时用3级浓度进行维持治疗。这种疗法只适用于上次开花季节已达到并能耐受浓度3级个体最大剂量的病人。
2、在开花季节还进行维持治疗,可每隔约2周注射已达最高剂量的5%-20%。随后注射间隔逐渐延长到4周。
开花季节结束后开始用上述的减量治疗,然后每两周增加剂量1倍,直至达到个体最大剂量。随后注射间隔逐渐延长到4-6周。
对于非季节性变应原(如尘螨),逐渐延长注射间隔时间至4-6周,达到个体最大剂量后,一年内给予此量作为加强剂量。
使用新包装首剂量,不得超过上次剂量的20%,随后增加剂量至个体最大剂量。根据病人的敏感度和对上次剂量的耐受程度,确定注射间隔时间。
在维持治疗期间,如果超过预定的注射时间达2周注射,继续治疗的剂量不得超过上次剂量的一半;如果超过2周以上,剂量不得超过上次剂量的5%;如果超过一年,必须重新开始治疗(见“初始治疗”项下)
在病人很好耐受上次剂量的基础上递增剂量;如果上次剂量不能很好耐受,就用上次剂量或减量。 可根据以下准则用药:
1、强烈局部反应:重复使用上次耐受剂量。 轻微全身反应:把上次剂量降低2-3级。 
2、严重全身反应:以浓度1级(或0级)浓度重新开始。根据变态反应病程和严重程度,做出继续治疗的决定! 随后,在维持治疗期间,剂量可稍微增加,而注射间隔时间不变。
三、用法与疗程 
在无菌条件下,由医生在上臂伸侧肘上一手宽处,用短套管针缓慢皮下深部注射。稍提起皮肤皱襞有助于插入皮下深部。注射后压迫注射部位5分钟。下次在另一臂注射。 注射后,至少要监护病人30分钟,随后由医生作出评价。 为了改善耐受性,约0.5-1ml的剂量分为2次,分别在两臂注射。 平行治疗:如果同一天给病人使用两种长效制剂,那么两次注射至少要间隔30分钟;而且如果第一次注射后发生副作用,不宜注射第二种制剂。为了更好地避免积蓄效应,最好保持注射间隔2-3天;同种提取物的注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7天。不同变应原提取物要分别在左右上臂注射。 疗效主要取决于达到的个体最大剂量,不能超过此量 。 疗程一般3年;可能的话,在症状明显改善或消失后再治疗一年。

注意事项

注射时,病人必须无急性病症状,特别是无哮喘症状。每次注射前,要询问并记录病人对上一次注射的耐受情况及其伴随治疗、禁忌症和医嘱隔绝变应原等病史。 必要时测定哮喘病人肺功能(如最大呼气流量)。根据病人治疗期病史数据,决定下次注射剂量。 每次注射前,注射瓶要摇匀,核对制剂瓶上的病人姓名、制剂组成和浓度。 如果变应原组成改变,或病人用过另一种脱敏制剂(包括口服剂),必须从最低浓度重新开始治疗。 注射后偶见疲乏,开车、从事机器操作或悬空作业的病人尤其要注意。虽然对婴儿治疗可能无危险性,但哺乳期仍要权衡利弊,因为对哺乳妇女使用经验不足。避免血管内注射(有呼吸困难危险)!

药物相互作用

如果同时使用抗变应剂(如抗组胺剂、皮质类固醇、肥大细胞膜稳定剂等)对症治疗,病人的耐受极限会受到影响;停用这些抗变应剂后,有必要减少本品剂量,以避免过敏反应的发生。 过量使用脱敏制剂时,体内会释放组胺;而同时使用降压剂,会增强组胺的血管扩张作用(相加作用)。 脱敏治疗期间,尽可能避免接触致敏物和引起交叉反应的变应原。

药物过量症状

过量使用会引起过敏反应,导致过敏性休克。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5岁以下幼儿慎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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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者:曾海

重庆市北碚区中医院 重症医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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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2017年09月18日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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