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医生, 我要登录 注册

布洛芬颗粒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通用名制剂名称: 布洛芬颗粒
药品种类: 西药(化药)
药品分类: 抗炎镇痛药
药品剂型: 颗粒剂
是否处方:
是否医保:
是否基药:
治疗疾病: 感冒   牙痛   头痛   痛经  
用药途径: 口服

专家解读

专家评药

医生头像

宫雪

医师

适应症:
感冒、头痛、牙痛、痛经、关节痛

疗效:

本品为解热镇痛药,属于对症药物,对治疗感冒,头痛,关节痛,神经痛,痛经有...一定疗效。详情

安全性:

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为恶心,呕吐,腹痛等胃肠道不适症状,消化性溃疡患者禁用...本品。详情

使用便捷性:

本品需要温水冲服,服用方便。

药品说明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成分

本品每包含布洛芬0.2克。辅料为糊精、蔗糖。 

性状

本品为白色颗粒,气芳香;味甜。

主治功能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温开水冲服,4~8岁儿童,一次0.5包;8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包,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5).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副作用,并可能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症状

尚不明确。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词条标签

感冒  疼痛 

权威编辑

医生头像

创建者:宫雪

牡丹江医学院附属红旗医院 内科

互联网医学百科

基于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全国家庭健康服务平台,欢迎广大医生参与加入医学词条的创建及优化!

词条统计

浏览次数: 1910

编辑历史: 2

最近更新:2017年10月23日 16:48

网友、医生言论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微医提供平台支持 Copyright 2011-2017版权所有。  浙ICP备15034772号-2

浙公网安备 330483020001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