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1、禁用于急性增生性或严重的非增生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
2、骨骺已完全闭合后禁用于促生长治疗。
3、严重全身性感染等危重病人在机体急性休克期内禁用。
4、本品不得用于有任何进展迹象的潜在性肿瘤患者及已确诊的肿瘤患者。
不良反应
在用药初期,少少数患者或许会有一过性外周水肿现象发生,如眼睑、手脚水肿。在用药过程中,部分患者或许会出现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低下,表现为单纯性总T4降低,有时伴有TSH增高。偶见药物不良反应(0.1%-1%,含0.1%):极少数患者或许会有注射部位反应、一过性关节肿痛和一过性胰岛素升高。以上在本品Ⅱ、Ⅲ期临床试验中发生的不良反应,均为一过性发生,不需处理,可自行缓解;建议定期进行甲状腺功能的检查,以便及时发现是否出现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低下,必要时给予甲状腺素的补充,及时进行亚临床甲状腺功能低下纠正,以避免影响生长激素的疗效。
主治功能
用于内源性生长激素缺乏所引起的儿童生长缓慢。
用法用量
用于促儿童生长的剂量因人而异,推荐剂量为0.2mg/kg/次,每周给药1次,皮下注射(上臂、大腿或腹部脐周)。
注意事项
在医生指导下用于明确诊断的病人。糖尿病患者可能需要调整抗糖尿病药物的剂量。同时使用皮质激素可能抑制生长激素的促生长作用,因此患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缺乏的病人应适当调整其皮质激素的用量,以避免其对聚乙二醇重组生长激素产生的抑制作用。患内分泌疾患(包括生长激素缺乏症)的病人可能发生股骨头骺板滑脱,在生长激素治疗期间若出现跛行现象应注意评估。·有时生长激素可导致胰岛素耐受,因此必须注意病人是否有葡萄糖耐量减低的现象。治疗期间血糖高于10mmol/L,则需胰岛素治疗。如需用150IU/日以上胰岛素仍不能有效控制血糖,应停用本品。长期在同一部位进行皮下注射,可导致此处脂肪营养不良,需要经常变换注射部位以避免这一现象的发生。运动员慎用。治疗中若出现严重或复发性头痛、视力损害、恶心或呕吐、建议做眼底检查,判断有无视神经乳头水肿,若确认有视神经乳头水肿,应考虑诊断为良性颅内高压,同时终止生长激素治疗。目前尚无足够证据可用于指导临床上对已消除颅内高压的病人做进一步处理。如果重新开始生长激素治疗,必须谨慎监控颅内高压的症状。
药物相互作用
同时使用糖皮质激素可能抑制生长激素的促生长作用,故在聚乙二醇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治疗中糖皮质激素用量通常不得超过相当10-15mg氢化可的松/平方米体表面积。同时使用非雄激素类固醇可进一步增进生长速度。本品与其他药物无配伍禁忌。
儿童用药
儿童应用聚乙二醇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