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替泊芬治疗的患者在药物输注后48小时内仍有光敏性。
在治疗48小时内,患者应避免皮肤或眼部直接暴露于阳光或强的室内光源。如果患者在治疗后48小时内需要行急症手术,大多数体内组织应该尽可能避免接受强光照射。
2、如果治疗后一周内视力严重下降4行或以上的患者不能重复治疗,至少要在视力完全恢复到术前水平以及治疗医生充分考虑重复治疗的利弊后再进行。
3、应用不匹配激光,不能提供维替泊芬光活化所需的条件,可能会由于维替泊芬不完全活化,引起治疗不完全,或维替泊芬过度活化引起治疗过量或周围正常组织损伤。
4、在维替泊芬开始输注前要先建立静脉通道,并时刻注意通道的通畅性。
5、对有中-重度肝功能损害或胆道阻塞患者要慎用维替泊芬治疗,因为目前尚无治疗这些患者的临床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