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偶见(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光敏性反应、头痛、恶心、呕吐、便秘、腹泻、皮疹;红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白细胞增多、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嗜中性粒细胞增多、淋巴细胞减少;ALT、AST、ALP、γ-GTP、LDH、总胆红素、总胆固醇、BUN升高;蛋白尿等不良反应。
2)罕见(不良反应发生率<0.1%)休克、心悸、心动过缓、消化不良、胸痛、肌痛、视力障碍、失眠、困倦、握力低下、口齿不清、步态蹒跚、溶血性贫血等。
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
2)良性活动性胃溃疡;
3)伴有临床症状的侵蚀性或溃疡性的胃-食管返流征(GERD);
4)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
5)侵蚀性或溃疡性胃-食管返流征的维持期治疗。
1)下列患者应谨慎使用:a、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 b、肝功能障碍的患者 c、高龄患者。
2)给予本药时,在病情严重及属于复发性、顽固性病例的情况下,可以一日1次给予20mg。
3)使用本药时有可能掩盖由胃癌引起的症状,故应在确诊是非恶性肿瘤的前提下再行给药。
4)治疗时应密切观察其临床动态,根据病情将用药量控制在治疗所需的最低限度内.鉴于对本药尚无足够的长期使用经验,故不宜用于维持治疗。
5)本药为肠溶微丸,服用时应咽下,而不要咀嚼或咬碎。
尚不明确。
1、对于孕妇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有益性大于危险性的前提下方可使用。[据报告,在动物试验中(大鼠经口给予400mg/kg,家兔静脉注射30mg/kg),见有胎儿毒性(大鼠呈骨化延迟,家兔呈体重低下﹑骨化延迟)。
2、宜避免用于哺乳期妇女,不得已而必须用药时,则应暂停给婴儿哺乳。[据报告,动物试验中观察到本药向乳汁中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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