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利拉萘酯及本品所含其它化学成分有过敏史者。
2)对其它外用抗真菌药物有过敏史者。
3)临床上与皮肤念珠菌病、汗疱疹、掌跖脓疱病、脓皮病以及其他皮肤炎症难以鉴别的患者。
1)禁用于角膜、结膜等部位。
2)不慎入眼时,请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到医院接受医生检查。
3)禁用于明显糜烂部位。
4)涂布部位如出现接触性皮炎、瘙痒、发红、红斑、疼痛、刺激感等,应停止 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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