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真菌性或病毒性皮肤病禁用,对本药及其他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
不良反应
长期大量使用可继发细菌,真菌感染,局部可发生痤疮,酒渣样皮炎,皮肤萎缩及毛细血管扩张,并可有瘙痒,色素沉着,颜面红斑,创伤愈合障碍等反应。
主治功能
要用于过敏性和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如局限性瘙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慢性湿疹等。
注意事项
- 并发细菌及病毒感染时,应与抗菌药物合用。
- 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
药物相互作用
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本品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能抑制结缔组织的增生,降低毛细血管壁和细胞膜的通透性,减少炎性渗出量,抑制组胺及其他毒性物质的形成和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