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患者以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不良反应
主要为锥体外系反应,如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和类帕金森病。长期大量使用可发生迟发性运动障碍。亦可发生嗜睡、乏力、口干、月经失调、溢乳、焦虑或抑郁反应等。偶见过敏性皮疹、心电图异常、粒细胞减少及恶性综合征。
主治功能
用于各型精神分裂症,更适用于病情缓解者的维持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治疗剂量范围20~120mg,一周一次.宜从每周10~20mg开始,逐渐增量,每一周或两周增加10 mg ~20
mg,以减少锥体外系反应.通常治疗量为一周30~60mg,待症状消失用原剂量继续巩固3个月,维持剂量一周10~20mg。
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不宜与其它抗精神病药合用,避免增加锥体外系反应的危险性。
- 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